浦城县莲塘镇人民政府浦城县2024年圣农进场道路西岩村大中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浦城县 2024 年圣农进场道路西岩村大中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平市浦城县宜和佳苑1号楼三单元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CCG【2024】107号
项目名称:浦城县 2024 年圣农进场道路西岩村大中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694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274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276942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252743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2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注: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延期使用证明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