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海头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T-2024-09-06
项目名称:儋州市海头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经营期限为五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2.6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2.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的工商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具有餐饮服务管理资质,具有经营管理餐饮行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为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未曾被立案查处、未曾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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