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选取餐饮服务公司项目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选取餐饮服务公司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202409020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选取餐饮服务公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1739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1739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选取餐饮服务公司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供应商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模式,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食堂,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
(2)为职工提供早、中、晚餐的餐饮服务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如公务接待服务)。
(3)若有需求临时增派服务人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选派人员按时到场,厨师工资标准按中标价工资。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单位服务要求。
5.3 服务地点:支队机关(含两个直属分队、港南大队)、港北大队(含始祖路消防救援站)、港中大队(含仓储二路消防救援站)、古城二路消防救援站、亳都路消防救援站、鄱阳湖路消防救援站、飞航路消防救援站。
5.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总期限不超过3年;
续约条件:首期合同到期后,如供应商服务质量良好,遇到问题响应速度快,采购方对服务质量较为满意,经采购方讨论作出决定后,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总期限不超过3年;续约条件:首期合同到期后,如供应商服务质量良好,遇到问题响应速度快,采购方对服务质量较为满意,经采购方讨论作出决定后,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http://)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要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评审完成前。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其响应文件无效,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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