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贵州望谟县岜便、排沙、洒琴3个项目35kV、220kV电力架空绝缘子及配套金具采购招标公告
贵州
华能贵州望谟县岜便、排沙、洒琴3个项目35kV、220kV电力架空绝缘子及配套金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2-209)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贵州望谟县岜便、排沙、洒琴3个项目35kV、220kV电力架空绝缘子及配套金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望谟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望谟县
2.2 规模:岜便风电场:80MW、排沙光伏:50MW、洒琴光伏:100MW。
2.3 建设工期: 12个月
2.4 标段划分: 华能贵州望谟县岜便、排沙、洒琴3个项目35kV、220kV电力架空绝缘子及配套金具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贵州省望谟县
2.7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货物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35kV及以上电力架空绝缘子及配套金具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