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和义街道办事处拆除京港城1处违法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和义街道办事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拆除京港城1处违法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拆除京港城1处违法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HXLDZB-FW-202403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鑫、唐硕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和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北里一区2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薛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关鑫、唐硕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
一、采购项目内容
1、全过程监理,包括四控(质量、安全、进度、造价)、两管(信息管理、资料管理)、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等;
2、协助采购人办理工程竣工资料的备案;
3、工程竣工后直至全部投入使用前,项目整体试运行期间监理单位应配合的工作等以及采购人需要监理单位应配合的其它工作。
二、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4、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规定;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4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并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6、请在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每日09:30-16:30在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供应商需持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以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发送到,邮件内容写明潜在供应商联系人和电话,邮件主题为“ 项目名称-报名资料+潜在供应商名称”。 代理人员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送比选文件。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
文件费、中选服务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府前街支行
银行账号:11050110071100000626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974325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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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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