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工业园区检察室办公区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工业园区检察室办公区域维修改造工程
竞争 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工业园区检察室办公区域维修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东明县人民检察院,代理公司为。本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ZX-2024-0912
2、项目名称: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工业园区检察室办公区域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办公区域维修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证)证书且未承担在建项目;
4、供应商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四 、获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
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 前登录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50000)”进行注册并下载 磋商文件。
2、本项目为网上交易,编制响应文件 需使用企业 CA, 供应商在获取磋商 文件后应进行企业 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企业CA办理请前往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3、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暂停及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一经网上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资料的时间),不再予以书面回复通知。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时间前向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或询问确认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4、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五 、 开标及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接受供应商来现场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准时于线上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 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3、递交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50000)”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 公告 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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