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农业学校财经商贸实训中心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01-2024-01097
项目名称:梅州农业学校财经商贸实训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梅州农业学校财经商贸实训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3,13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独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州农业学校财经商贸实训中心建设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州农业学校财经商贸实训中心建设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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