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睢县财采招-2024-39
2、项目名称: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12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八标段
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八标段
1065130
1065130
2
第二标段
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二标段
1032240
1032240
3
第九标段
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九标段
1029710
1029710
4
第六标段
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六标段
549010
549010
5
第七标段
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七标段
847550
847550
6
第三标段
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三标段
1173920
1173920
7
第十标段
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十标段
1219460
1219460
8
第十一标段
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十一标段
1080000
1080000
9
第四标段
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四标段
1148620
1148620
10
第五标段
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五标段
880440
880440
11
第一标段
睢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一标段
1173920
117392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 量:合格
(6)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和纳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优先中标预算控制金额较大的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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