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垃圾打捞船采购采购公告
贵州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P52052320240009U3
项目名称: 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垃圾打捞船采购
预算金额( 元) : 580000
最高限价(如有)( 元 ): 580000;
采购需求: 垃圾打捞船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标项名称: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垃圾打捞船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垃圾打捞船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垃圾打捞船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内出具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诚信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信息:对“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公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为(包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查询时间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并承诺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完整清晰)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适用的行业为:“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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