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夷陵区国省道次差路段整治工程公告
2024年夷陵区国省道次差路段整治工程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6 09:03:29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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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19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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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夷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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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夷陵区国省道次差路段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50620240600016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6-2024-00968
3、项目名称: 2024年夷陵区国省道次差路段整治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13.8534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13.8534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3)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按磋商文件格式作出承诺。(4)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不得相互兼任,并提供2024年连续3个月(7月、8月、9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磋商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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