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外经贸(霍尔果斯)综合产业园一期(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陕外经贸(霍尔果斯)综合产业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604004001240764
)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经济发展局
以
兵霍管备〔2024〕12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
, 招标人为
陕外经贸(霍尔果斯)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3.工程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92500㎡,总建筑面积50544㎡,其中一期主要建设两座高标仓库、一栋监管仓储服务中心及两个门房,建筑面积33789㎡。二期主要建设一栋冷冻冷藏库、一座生产厂房及开敞储存区,建筑面积16755㎡,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 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2.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其他主要人员:①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 中级及以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或在投标单 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②监理员同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③本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机电安装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得担任两个及以上监理职务。监理员不少于3人。均应为公司在职员工,投标时应附项目拟定监理人员信息表,拟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予变更。 3. 业绩要求:企业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的类似业绩1项(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监理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或监理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 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 5. 信誉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 其他要求:(1)自治区外企业执行《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 放的通知》(新建[2018]10 号)要求),需要提供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 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 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提供信息报送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信息报送已登记人员;(2) 中标单位如为疆外企业,需在签订合同前办理完进疆备案;(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23时59分
至
2024年09月23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网上。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