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24第23号)
江苏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24]第23号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R24007
环城北路南、环城西路东
16534.12
住宅
1<容积率<1.05
建筑密度≤40%
25%≤绿化率
70
6160
30770
100(万元)
R24008
港达路南、友谊路西
21961.12
住宅
1<容积率<1.20
建筑密度≤33%
30%≤绿化率
70
4770
23850
150(万元)
R24009
通京大道东、紫荷路南
48111.61
住宅
1.20<容积率<1.48
建筑密度≤20%
35%≤绿化率
70
14070
70340
250(万元)
R24010
法果路北、川果路西
24271.50
住宅
1<容积率<1.29
建筑密度≤35%
30%≤绿化率
70
6540
32670
150(万元)
二、竞买资格: 竞买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含暂定二级)资质的境内企业。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15日至2024年10月06日,到南通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07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1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R24007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15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0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15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07日9时 至2024年10月17日11时。
2、宗地编号:R24008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15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0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15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07日9时 至2024年10月17日14时。
3、宗地编号:R24009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15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0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15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07日9时 至2024年10月17日15时。
4、宗地编号:R24010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15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0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15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07日9时 至2024年10月17日16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R24007、R24008、R24009地块: 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4日)内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缴纳开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可用同等金额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代),并持《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申请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等情况的意见(联系人:钱佳 ;联系电话:),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须每天按延迟缴纳金额的1‰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缴纳违约金。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8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超过资格审查截止期限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按照《南通市区经营性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处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崇川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意见和市住建局出具的竞得人资格审核意见(联系人:杨绍华;联系电话:)等材料。 (二)R24010地块: 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4日)内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缴纳开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可用同等金额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代),并持《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申请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等情况的意见(联系人:钱佳 ;联系电话:),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须每天按延迟缴纳金额的1‰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缴纳违约金。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8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超过资格审查截止期限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按照《南通市区经营性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处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崇川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意见和市住建局出具的竞得人资格审核意见(联系人:杨绍华;联系电话:)等材料。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内与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并在成交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1日)内持《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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