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芗城大队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 委托, 对[350601]HCBY[GK]2024001、交警支队芗城大队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交警支队芗城大队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1]HCBY[GK]2024001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芗城大队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交警支队芗城大队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2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无
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