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府及县直机关法律顾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乡镇府及县直机关法律顾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6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泰昌竞磋(服务)2024-025号
项目名称: 乡镇府及县直机关法律顾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最高限价(元):
包1: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包2:125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包3:125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包4:125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包5:125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
采购需求:
标项一
乡镇府及县直机关法律顾问 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乡镇府及县直机关法律顾问 包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5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乡镇府及县直机关法律顾问 包三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5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乡镇府及县直机关法律顾问 包四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5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乡镇府及县直机关法律顾问 包五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5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或省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注册律师执业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或省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注册律师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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