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采购项目(第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科选招(采)字【2024】0010号
项目名称:西吉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采购项目(第一期)
预算金额:1875.6987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5.6987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年底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质保期: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支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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