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罗浮镇石市口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井冈山市罗浮镇石市口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井政采【2024】43号
项目名称:井冈山市罗浮镇石市口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92163.86 元
最高限价:2192163.86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①属性为工程,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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