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48正定至繁峙公路新乐段改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省道S248正定至繁峙公路新乐段改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48正定至繁峙公路新乐段改建工程设计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248正定至繁峙公路新乐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0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路建设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7:3,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乐市。 2.1.2建设规模: 路线起自省道S248正定新乐界,与省道S248正定段相接,向北改线新建,经化皮镇西至赵门村,接回既有省道S248.沿既有省道S248 向北扩建,跨越磁河木刀沟,经协神乡,终于省道S248新乐行唐界,与省道S248行唐段顺接。路线全长约6公里,其中改建段2.2公里,扩建段3.8公里。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7000万元。 2.1.3设计服务期限:自设计合同生效之日 6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后续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 2.2招标范围:省道S248正定至繁峙公路新乐段改建工程设计。共分1个标段。 设计内容:本工程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文件上报和协调工作、施工及招标所需的图纸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 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不适用查询)。 2、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跳转网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1 年 9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功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9 09:00至2024-10-10 10: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0 10: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