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钟山风景名胜区东部入口旅游配套设施室外景观绿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299254(第2次重新公告)
江苏
业主单位
编号: AQX210027-04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钟山风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钟山风景名胜区东部入口旅游配套设施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栖行审备[2020]263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5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2.2 工程地点:
天泓山庄以北,仙林大道以南,环陵路以东。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75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9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钟山风景名胜区东部入口旅游配套设施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25842 m2;造价:19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4年9月18日0时0分到
2024年9月24日23时59分
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ml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9-29 09:15: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景观绿化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景观绿化施工费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企业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分中的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注:直接发包通知书不属于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3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钟山风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钟山风景名胜区东部入口旅游配套设施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栖行审备[2020]263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5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2.2 工程地点:
天泓山庄以北,仙林大道以南,环陵路以东。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75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9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钟山风景名胜区东部入口旅游配套设施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25842 m2;造价:19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4年9月18日0时0分到
2024年9月24日23时59分
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ml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9-29 09:15: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景观绿化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景观绿化施工费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企业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分中的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注:直接发包通知书不属于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3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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