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FFJSZ2024050002003GZ47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业主单位
GZ470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Z47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 以 扬广行审备 [2024]12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世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GZ47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开发东路,西至金鱼塘路,北至规划道路
2.1.2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6100m2
2.1.3 项目建安投资: 约2.37亿元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 约271.44万元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约73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GZ470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①项目策划;② 项目管理;③工程监理(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 1 )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 (2014) 8 号、 扬建工 (2011)36 号 文件规定。 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 4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5 )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 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 2024 年6月-2024年8月 )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5.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3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7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 包含 GZ470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图纸及工程量 清单范围的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 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2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 人 ;
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 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人数 2 人 ;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4 日;
6.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7.2 资格审查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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