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标段)招标公告
湖北
一、招标条件
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以宜农函 〔 2024〕 15 号 文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中央 投资、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 投资 73.76% 、地方配套 23.52% 和自筹资金 2.72% ,招标人 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及火烧坪乡 。
建设规模: 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涉及 2 个乡镇 9个村,总体建设规模为2.8 4 万亩,其中新建 2.3 4 万亩、改造提升 0.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 工程 、灌溉与排水 工程 、 田间道路工程、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工程 、土壤改良 及 科技推广等。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以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共有 4 个子项目 , 现划分为 10个 标段进行招标, 具体内容如下: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0月 。
3.其他
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TD/T 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564-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2-2009)、《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 1041-2013)、《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3-2009)、《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 1013--2013)的合格标准以及规划设计要求。
安全 生产要求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和《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实施手册(2014版)》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各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投标人 近 5年承担过1项类似 项目 业绩 ; (类似 项目 定义详见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3.5.1 款)
5.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 ( 1名 )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具备 水利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证 ) 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且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中担任项目经理 。
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到岗履职,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0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2 . 其他: 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共计 10 个施工标段 ,投标人只能对 本项目 其中 1 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 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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