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君达鸿雁宾馆米面油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乌鲁木齐君达鸿雁宾馆米面油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乌鲁木齐君达鸿雁宾馆米面油食材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72600032)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乌鲁木齐君达鸿雁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乌鲁木齐君达鸿雁宾馆米面油食材采购项目 | 米面油类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合同签订后7天内供应。按照最终用户的要求,按时准点、保质保量进行货物配送 。
交货地点位于: 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物流配送服务和产品售后服务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其他: (1)采购内容:为乌鲁木齐君达鸿雁宾馆餐饮管理中心及新疆四七四医院团餐业务(以下简称“最终用户”),提供米面油类产品,并按最终用户要求完成货物的供货、仓储、运输、装卸、检验、验收、交付、售后服务、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
(2)成交人数量: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3)预估采购规模: 100万元/年,服务期限一年。
注:预估采购规模为采购人最终用户年度采购总量的预估值,供货以各最终用户的实际订单采购量为准,不承诺最终采购总额达到预估采购规模
(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签订合同起至满12个月止。
(5)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供货基准价确定:供应商在乌鲁木齐北园春集团官网对同品质同规格的产品最低价确定供货基准价,报价为此基准价的下浮率。
投标下浮率,应包含出厂价、利润、税费、运输、装卸、配合、检验检测等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总报价中。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
3)定价周期:每月定期定价确定结算价。
4)特殊情况:如所需食材在乌鲁木齐北园春集团官网无法准确、及时的获取时,则由价格调研组根据当地大型农贸市场或大型商超挂牌价格下浮一定比例计算或另行协商确定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供应商为非外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需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5)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米面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年的食材供货合同),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末页、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成功履行合同的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为发票或银行回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是指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案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00元(含)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身及其控股或管理关系等公司未被列入旅发集团商业活动“黑名单”,上述内容须提供投标截止前3天的网站截图或者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