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黑龙江省宁安市高层建筑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宁安市高层建筑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3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84]HTZCZB[CS]20240004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宁安市高层建筑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3,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宁安市高层建筑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1,233,800.00元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宁安市高层建筑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宁安市高层建筑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全过程管理能力,且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2.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或者工程监理负责人或者造价咨询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拟派项目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人员,应具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与专业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其中: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数量及专业须满足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实际要求,按照要求拟派驻场工程师,并按照项目进度和采购人要求随时增派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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