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功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武功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电子邮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M-CS-2409-10
项目名称:2024年武功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3,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武功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项目肥料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93,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93,6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武功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项目肥料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采办〔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日清单的通知》(財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武功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项目肥料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与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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