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23-04-14
2、项目名称:正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14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正政采招[2023]38号H
正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H包
2600000
2600000
2
正政采招[2023]38号I
正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I包
3400000
34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2、采购编号:2023-04-14
5.3、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