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看守所基础设施和设备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09002856026039001
项目名称:兴业县看守所基础设施和设备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516.91994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兴业县看守所项目被羁押人员用房、办公楼及食堂改造;(2)兴业县看守所设备采购安装工程;(3)二办公楼及食堂改造;(4)兴业县看守所备勤楼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具体见项目施工图。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R中小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R大型/□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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