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ZB2024-0908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
采购需求: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二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二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资格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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