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院落环境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GJ-2024XA07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院落环境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159.83100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83100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院落环境整治项目 )
合同包预算金额:1598310.0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98310.01元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9)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