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太湖生态清淤2024年下半年度工程(大浦港近岸水域)建设监理三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太湖生态清淤 2024年下半年度工程(大浦港近岸水域)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宜兴市太湖生态清淤2024年下半年度工程(大浦港近岸水域)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宜发改投资许〔2024〕 21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安排。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建设监理 三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太湖是我国五大淡水湖泊之一,为了进一步提升改善太湖水环境,巩固包括生态清淤工程在内的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进一步推动太湖生态清淤工程建设,江苏省水利厅编制完成了《江苏省太湖生态清淤专项规划》,规划清淤面积 160.26km 2 、清淤量 4502万m 3 。根据宜兴市生态清淤总体实施计划安排,本次宜兴市太湖生态清淤 2024 年度下半年度工程拟实施大浦港近岸水域清淤任务,清淤 总方量 114 万 m 3 。 清淤区域平均清淤深度 0.40m,清淤面积2.84 km2 。
本工程主要内容: 本工程底泥疏浚总方量约为 114 万 m 3 , 采用环保绞吸式挖泥船进行底泥疏浚,疏浚底泥通过管道输送至排泥场,在排泥场内固化处理,后期外运至杨巷镇附近坑塘及周边乡镇低洼地回填。项目底泥固结采用土工管袋固结和板框压滤相结合工艺, 批复概算总投资人民币 24857.20 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宜兴市太湖生态清淤 2024年下半年度工程(大浦港近岸水域)施工 三标段 范围内的 施工期 到 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含水保监理、环保监理 ) 。 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人民币约 102 万元 。 施工三标主要建设内容为 清淤总面积约为 0.75km 2 ,清淤深度 0.15~0.55m,清淤量共计约为34.2万m 3 。排泥固化场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底泥全部采用板框压滤固结,原排泥场固化土方外运 13.77万m 3 。板框压滤固化后土方外运约 17.1万m 3 。
2.4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计划 202 4 年 10 月 24 日开工 ,建设周期 25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 12 个月,监理服务期 为 自项目开工至竣工后一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格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
(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有水利工程( 对应监理范围内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 3 000万元 及以上)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 及 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 <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 。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4 )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任总监具有 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同时具有 工程 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 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规定);须提供相关证书及 2024年 6 月至 2024年 8 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5 )其他要求:被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 9 月 21 日至 2024年 9 月 27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0 月 17 日 9时 3 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0.4 条 )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有效标>5家且<9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③当有效标≥9家且<15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④当有效标≥15家且<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⑤当有效标≥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20%的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如有效标为22,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4家,如有效标为23,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5家);⑥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10 2 万元
7. 4 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
单位业绩: 2 分 ; 总监理工程师: 4 分
B:监理大纲 (暗标)
监理大纲部分: 4 6 分
C: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30 分
D:其他部分
资源配置: 18 分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本次对 监理一标段 至 监理 三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及 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同时参加 3 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 “不见面”交易大厅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 4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56号大唐科技大厦15层
邮政编码: 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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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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