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团26连连容连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13团26连连容连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30日 16: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1S13T[2024]40号
项目名称: 13团26连连容连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331150.01
最高限价(元): 1330338.7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13团26连连容连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31150.01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路线一:新建道路长度为431米,宽为6米及附属设施;路线二:道路两侧增铺923m路缘石;连队屋顶防水改造500平方米及屋顶改造34套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40天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自治区财政厅及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企业资质证书尚有效期内尚未换领贰级资质的供应商可以提供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