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水务局尚义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末稍水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HT-2024-018 项目名称: 尚义县水务局尚义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末梢水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89700.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对全县14个乡镇172个行政村保留的344个自然村和19个移民安置小区供水工程末稍水进行水质检测。共检测水样363个。 本项目分为2个包: A包:检测水样191个。包括大苏计乡、大营盘乡、大青沟镇、三工地镇、石井乡、满井镇、八道沟镇,共7个乡镇以及部分移民安置区。 B包:检测水样172个。包括七甲乡、南壕堑镇、红土良镇、小蒜沟镇、甲石河乡、套里庄乡、下马圈乡,共7个乡镇以及部分移民安置区。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0月30日前提供水质检测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经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其检测能力和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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