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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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C2406GLQ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部”),下设廊坊、徐州、广州、成都、乌鲁木齐5个质量监督站,具体工作地点遍布国内各地。按照国家管网集团工程建设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过程管控,加强专项检查和公司技术管理工作质量,对公司开展的质量检查及技术管理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有效发挥质量监督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提高公司管理、技术创新能力,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服务招标工作。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服务框架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10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4-10-15 13: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服务,配合公司本部及廊坊、徐州、广州、成都、乌鲁木齐5个质量监督站开展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配合公司开展集团公司重点项目的质量安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物资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工作深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企业规定的相关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主要内容)。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项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业绩(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是指: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PMC、IPMT、施工监理)或者石油化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技术服务业绩或者QHSE体系审核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的首页、委托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以作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信誉要求 (1)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投标人截止到开标当日未在国家管网集团及所属单位招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1)、(2)、(3)、(4)项相关承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9-23 16:30: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28 17:00:5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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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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