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中小学及幼儿园2024年班班通设备采购(WSQ24A00069)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
项目概况:
“万盛经开区中小学及幼儿园2024年班班通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WSQ24A00069
项目名称: 万盛经开区中小学及幼儿园2024年班班通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326,000.00元
最高限价:3,326,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最高限价总计:3,326,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10%: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5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1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2.2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5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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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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