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第三标段
黑龙江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ZB24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同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批复》佳农局函【2024】19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同江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第三标段。 2.2建设地点:同江镇永胜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4380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总工期41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8,240,931.6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记录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用于核实查询的信息,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管理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管理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施工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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