甪直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商用空调采购
江苏
甪直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商用空调采购 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甪直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 已由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吴行审项批( 202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10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0.00 % ,招标人为 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吴中区甪直镇长虹北路 181号
2.2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约 426万元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天)
N3205010304000548002001
甪直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商用空调采购
甪直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商用空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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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附件。
4.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9 - 23 00:00至2024-9- 29 23:59 ;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10 - 09 13 :30 。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空调生产厂商的书面代理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一家投标申请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商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入围单位则当场随机抽签);(4)投标品牌制造厂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三年因质量问题导致诉讼的投标品牌投标, 申请人承诺其产品无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报名申请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电子邮箱),格式自拟;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 (3)生产厂商及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有)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商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品牌生产厂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扫描件;(5)提供投标单位的售后服务系统介绍(机构地址、联系电话、项目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满 3家重新发布公告,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 (五)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单位应提供的资格申请资料均以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未完全提供本公告要求资料的扫描件的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七)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2、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八)取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九)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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