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经济开发区长丰大道市政改造工程汉川经济开发区长丰大道市政改造工程()资审文件公告
湖北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汉川经济开发区长丰大道市政改造工程汉川经济开发区长丰大道市政改造工程(HBHC-202409SZ-102001001)资审文件公告招标编号:HBHC-202409SZ-1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经济开发区长丰大道市政改造工程已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发改行审【2024】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川市汉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汉川市汉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汉川市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2350.06m,西起规划路,东至高新大道,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千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40km/h,道路红线宽40米。长丰大道沿线与规划路、新正大道、交警西路、电厂路、高新大道形成交叉路口,其中与交警西路、电厂路交叉口包含在本次设计范围内,与规划路、新正大道、高新大道交叉口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8日
合同估算价:6397.6675万元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是 6397.667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
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