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水车大桥与德兴大道路口、五四大道路口交通设施
德兴市水车大桥与德兴大道路口、五四大道路口交通设施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CXZB-2024-005
项目名称:德兴市水车大桥与德兴大道路口、五四大道路口交通设施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5061.80 元
最高限价:1005061.8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注:1、本项目依据德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德财字【2023】103 号文),采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方式(格式见附件8-2),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供应商,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截图。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中小企业预留的份额为招标金额的≧90%,须提供预留中小企业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注:投标商在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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