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乡饮乡人民政府2024年宁阳县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饮片区)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乡饮乡人民政府 2024 年宁阳县 1.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饮片区)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21000202402000077
进场交易编号: NY-ZC-20240923-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乡饮乡人民政府 2024 年宁阳县 1.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饮片区)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92.683672 万元。其中第一标段: 60 万元,第二标段: 32.683672 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 60 万元,第二标段: 32.683672 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标段为地力培肥(肥料供应及施用),第二标段为潜水泵的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接甲方通知后, 7 日历日内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
3.2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肥料备案网络打印页,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要求。
3.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 提供具有检测机构出具所投产品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第二标段: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
3.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 提供具有检测机构出具所投产品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报告中产品的规格型号等必须满足或覆盖本次所招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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