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人民医院数字化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伊川政采公开-2024-99
2、项目名称:伊川县人民医院数字化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788,000.00元
最高限价:678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伊川政采招标新(2024)0014号-1
伊川县人民医院数字化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采购项目
6788000
678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伊川县人民医院数字化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含数字化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平板探测器、球管及高压发生器、机架系统、导管床系统、高压注射器及心电监护仪等(详见招标文件);
5.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5.3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3.2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投标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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