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供水管理中心西安市城市供水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C2024-211
项目名称:西安市城市供水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供水管理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8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82,5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即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
合同包2(区域水质监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717,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17,5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即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供水管理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区域水质监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供水管理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投标人关联关系声明,包括:①控股管理关系(不得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合同包2(区域水质监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投标人关联关系声明,包括:①控股管理关系(不得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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