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师域内10千伏电力配套提升及改造工程二期(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十二师师域内10千伏电力配套提升及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6612004005240173
)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发[2024]277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五一农场
3.工程规模:
(1)线路部分:新建ZC-YJV22-8.7/15-3x400mm2,电缆长度11512米;(2)设备部分:新建一进二出电缆分接箱1座;(3)土建部分:开挖路径长340米,新建PVC-C-200/8长约为4160米,新建PVC-C-100/6型通信管长约为680米(光缆在穿保护子管时,56根据光缆具体外径选择合适的保护子管尺寸,要求保护子管的孔径不低于光缆外径的1.5倍,每根保护子管中敷设一根光缆。本期工程保护子管采用Ф25的塑料子管,每根通信管穿Ф25保护子管4根)。新建PVC-25 型保护子管长约为5440米。新建?1500电力顶管100米,顶管工作井2口;顶管接收井2口;10kV直线电缆井10口。新建一进二出电缆分接箱基础1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 1 项类似电力工程 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 B 类)),本单位注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信誉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 ult/index.html)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说明:(1)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 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 2021 年 6 月 3 日发布的 《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01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