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九龙河整治工程(龙川南路西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九龙河整治工程 ( 龙川南路西段 ) 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江都区发改委关于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九龙河整治工程(龙川南路西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 扬江发改许发 〔 202 4 〕 89 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招标人为 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九龙河整治工程 ( 龙川南路西段 )EPC 总承包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九龙河工程 ,河道工程西起九龙闸站,经过九龙桥后向南至 江洲路 ,总长 0.88km。根据《江都区滨江新城水系规划(2011~2030)》等相关规划要求,整治龙川南路西片九龙河,完善片区河网建设,扩大片区水面积,增加片区排水出路,缩短雨水管网排水路径;根据片区实际地形特点,按抽排的排涝模式进行治理。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整治九龙河(龙川南路西段)长880米,沿河两岸新建护岸长1668米,同步实施沿河绿化等配套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 设 1 个标段 ,即 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九龙河整治工程 ( 龙川南路西段 )EPC 总承包 ( JLHGC -2024-EPC ) ,具体招标内容 (包含以下内容,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为:
( 1 ) 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及评审, 项目实施期间应招标人要求可能的方案调整、设计变更、设计补充 (含预备费等增做工程设计) ,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 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施工图预算、技术文件等设计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
( 2 )施工部分: 完成包括经通过审核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施工,及施工期间可能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调整、变更和项目保修期的一切工作。
2.3 投资规模 : 本标段招标范围概算投资为 956.745 万元(含水保环保)。
2.4 质量目标与标准 :
( 1 )工程设计: 施工图设计质量应满足施工阶段的要求, 设计文件 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并 通过 招标人 组织的专家审查,所有文件符合 初步设计批复 及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
( 2 )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2334-2013 )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 计划工期: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4 日历天。计划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设计开工, 2024 年 11 月 25 日施工开工, 2025 年 2 月 25 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缺陷责任期另计)。
( 1 )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后 20 天内完成招标 人要求的 施工图设计文件 ,并报招标人审查,在 施工图设计文件 通过审查后 5 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 施工图设计文件 ;
( 2 )工程施工:施工工期 3 个月,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整体工程计划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和良好信誉。
( 2 )资质要求,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专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 2 )设计项目负责人: 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3 )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 2016 〕 17 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施工项目负责人关于 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3.3 施工企业: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下称 “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即最多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单位应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5 近 5 年 投标人企业 (联合体各方) 、法定代表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 (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6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8 其他要求: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除外)。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2 )本项目的 EPC 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利益相关体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 4 年 9 月 2 6 日 至 202 4 年 10 月 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 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 0 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江都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 2024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 0 分 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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