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污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打造健康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我市正全面推进 “实名制投标”工作。“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名身份认证。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等工作。如发现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长安镇污水处理项目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长安镇污水处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改审批〔 2024〕308号 ;
1.4 招标人: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
1.5 资金来源: 政府性 ;
1.6项目出资比例: 100%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长安镇污水处理项目 ;
2.2 招标项目编号: JXX-GC-GK-2024571 ;
2.3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JXX-GC-GK-2024571001 ;
2.5 建设地点: 绩溪县长安镇 ;
2.6 合同估算价: 4110839.95 元;
2.7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包括新建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站,配套检查井、接户井、以及管道开挖的土方回填、道路破复等 ;
2.9 项目类别: 施工 ;
2.10 其他: 无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3.7 其他要求: ( 1)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
6.2 开标地点:
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 12号数据资源管理局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 “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 投标保证金
7 .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 . 2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支行
账 号: 12277401040003531000000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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