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高新区卧龙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卫里路北段)二期(第二次)
四川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高新区卧龙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卫里路北段) 二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高新区卧龙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卫里路北段) 二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2023]项批新166号、自发【2024】项批新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2023]项批新166号、自发【2024】项批新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自贡市高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卫里路北段起于南岸新区外环路,向北跨越花海及釜溪河,止点接汇兴路与东城大街交叉口。建设内容包括起、终点交叉口改造,新建卫里路长约1140米,其中道路长364米,宽31米,桥梁长775米,宽31-34 米,并建设相关配套市政排水、交安、照明、接驳骑游道、绿化等附属设施。本次招标为二期,实施范围为:总长约286.0m,其中道路长约62.5m,桥梁长约223.5m,标准宽31~34m(不含吊杆区宽度),包含终点交叉口改造,并建设相关配套市政排水、交安、照明接驳骑游道,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有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5监理服务期限: 本项目施工工期+ 缺陷责任期。
2.6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桥梁单跨跨度不低于120米的桥梁工程监理业绩(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正在监理和新承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26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6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