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西校区1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北方学院西校区1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社会〔2024〕111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北方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北方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北方学院西校区1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2.建设地点:河北北方学院西校区院内(张家口市经开区钻石南路11号)3.项目概况:河北北方学院西校区1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28270 平方米(地下 1 层,地上 6 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3070 平方米,包括宿舍,公共卫生间,活动室,辅导员及管理人员用房,设备房等;地下建筑面积 5200 平方米,包括活动室,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配套建设变电所一栋(总建筑面积 180 平方米,地上 1 层)及室外道路、广场、硬化、绿化、给排水、供暖、供电等工程。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45 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成果文件,并配合后续服务至本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止。5.质量标准:设计要以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为依据,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要求,满足招标人设计要求,并达到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同时满足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图纸设计要求。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已完成方案设计),配合完成本项目的审批报建手续及后续施工图设计配合等相关伴随的技术服务等内容,包含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扩充设计)、投资概算的编制、配合初步设计报批及配合后续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情况的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3.1.4其他要求: (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7 09:00:00:00 至 2024-10-08 17: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0000 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17 09: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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