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道路沿线环境整治二期工程)
重庆
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道路沿线环境整治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道路沿线环境整治二期工程) 已由 重庆市 綦江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5-500110-04-01-37144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融资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綦江区 东部新城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6685㎡,主要工程包括土建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含铺装、景墙、绿化、小品及配套管理服务用房等建设内容 。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428.9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73.42万元
2.4 招标范围: 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道路沿线环境整治二期工程) 的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设计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9-30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9-3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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