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海拔严寒地区光伏阵列区水土流失与生态影响及对策研究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
-昌都地区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396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高海拔严寒地区光伏阵列区水土流失与生态影响及对策研究科技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昌都芒康县昂多乡、贡觉县拉妥乡。
2.2 项目规模: 西藏华电昌都芒康昂多1800MW、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服务期为27个月,计划时间:2024年10月-2026年12月。从乙方受托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开始到科研课题通过专家审查结题验收为止,按照研究内容和目标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并提交全部科研成果,具体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高海拔严寒地区光伏阵列区水土流失与生态影响及对策研究 (CHDTDZ046/16-QT-39601) : 开展高海拔严寒地区光伏阵列区水土流失与生态影响及对策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依托西藏华电昌都芒康昂多 1800MW光伏发电项目、西藏华电昌都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光伏板下水热资源再分配对植被生长特性影响研究、光伏板下高寒草甸综合修复技术研究、支架桩孔周边草甸“斑秃”区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为西藏华电昌都芒康昂多1800MW、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及后续同类项目光伏阵列区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影响控制提供研究参考与技术指导。
项目概况
西藏华电昌都芒康昂多1800MW、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为牧光互补项目。芒康昂多1800MW项目场址位于西藏芒康县昂多乡、洛尼乡境内,距芒康县城直线距离约45km,与金沙江直线距离约为60km,场区多丘陵,整体较为平缓,场址区海拔高程在4200m~4800m之间,场址区南距G318国道直线距离30km。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西藏贡觉县拉妥乡境内,距贡觉县城直线距离约60km,与金沙江直线距离约为45km,场区多丘陵,整体较为平缓,场址区海拔高程在4300m~4800m之间。
依托西藏华电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西藏华电昌都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开展高海拔严寒地区光伏阵列区水土流失与生态影响及对策的标准化研究,明确光伏阵列区水土流失特点,揭示光伏板对高寒草甸区土壤和植被生长特性的影响及各限制性因子对水热资源再分配的响应机制,进一步探究光伏板下不同位置上土壤养分和植被生长的变化规律,寻找光伏阵列间最佳植被恢复模式,并为类似光伏电站水土流失防治及生态恢复提供指导依据,确保光伏电站在建设及运营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通过分析项目区植被生长适应性,对支架桩孔草甸“斑秃”区域选取适宜草种补植,总结提炼出区域生态补植方案,为高寒草甸区的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支撑,确保项目区草甸植被恢复甚至优于施工前的水平,保证青藏高原的生态可持续性和生态环境安全性。 主要研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光伏板下水热资源再分配对植被生长特性影响研究
本专题拟采用样地调查法,根据光伏组件朝向,分别选取不同立地条件下光伏板遮阴区、光伏板未遮阴区和电站外自然生长区15m*15m典型区域 进行监测 ,实地调查不同朝向及不同立地条件条件下,水热资源再分配对各典型区土壤理化性质、 力学性质、 植物长势、植被类型及分布变化的影响。结合各指标间的差异,评价光伏板对植被和土壤的作用效果,揭示高寒草甸区土壤-植被系统对修建光伏电站的响应机制,以期能为该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二)光伏板下高寒草甸综合修复技术研究
拟通过对光伏阵列区不同位置上土壤 、 植被 及水热耦合变化对 植被生长规律 的影响 进行探究,旨在寻找光伏阵列区最佳植被恢复模式,并为类似光伏电站植被恢复提供指导依据,以保证在建设、运营光伏电站的同时,最大限度地 保护工程区生态 环境。
(三)支架桩孔周边草甸“斑秃”区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
综合考虑施工 工艺 和高寒草甸区生态脆弱、植物生境恶劣的环境特点,对支架桩孔 、接地环网及 周边草甸“斑秃”区域,进行植物的种类、适宜环境、生长周期、抚育方案、生态补偿方式的效果、效率、效益和成本比选,探寻生态修复的最优路径,研究高寒草甸退化“斑秃”区域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确保达到优质工程、绿色工程、生态工程的建设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海拔严寒地区光伏阵列区水土流失与生态影响及对策研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4星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有至少1项大型光伏(装机容量≥100MW)或大型水电站(装机容量≥250MW)水土保持监测业绩。(附合同封面、合同技术服务范围页、双方签字页的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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