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芦家峪矿井水站提标改造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芦家峪矿井水站提标改造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JNA334-CG-240924313/SXMTZB2402G-104(F))
公示开始时间:2024-09-27 1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30 19:00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芦家峪矿井水站提标改造工程(采购编号:JNA334-CG-240924313/SXMTZB2402G-104(F)),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芦家峪矿井水站提标改造工程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芦家峪矿井水站提标改造工程: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要求 | 计划工期 |
---|---|---|---|---|
1 | 需解锁 | ¥2890000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150 日历天 |
2 | 需解锁 | ¥2857900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150 日历天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需解锁 | 李 勇 | 贰级建造师注册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湘243001967676/湘建安B(2020)0004711 |
2 | 需解锁 | 李素兵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晋1需解锁1391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2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供应商资格要求(3)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绿洁环保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过期,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五年(竣工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指: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EPC 业绩类型认定原则:①提供总承包合同业绩的,设计和施工均由同一承包方主体完成的;或总承包合同为设计单位总承包的,设计单位中标后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的;不接受设计被分包。②提供联合体合同业绩的,本次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和类似业绩中承担设计、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一致。在类似业绩满足以上任意一种情形,则按 EPC 业绩认定。设计业绩类型认定:①提供独立承包设计合同的;②提供联合体合同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的,但是业绩合同联合体成员与本次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不一致的类似业绩满足以上任意一种情形,则按设计业绩认定。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省煤炭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业绩 1 内容不符、无竣工,业绩 2 无竣工,业绩 3 无竣工,业绩 4 内容不符、无竣工,业绩 5 内容不符、无竣工、无发票,业绩 6 为施工业绩,内容不符,业绩 7 内容不符、无竣工、无发票,所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贝尔斯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 1(EPC 业绩)与本次设计、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一致,业绩 2(EPC 业绩)与本次设计、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一致,业绩 3 为采购合同内容不符,业绩 4 无发票,业绩 5—业绩 8 均为施工业绩, 所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