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资源能源开发服务中心盐池县十字河油区汛期水毁道路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盐池县十字河油区汛期水毁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向阳巷)2号公建楼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XR-2024-092
项目名称:盐池县十字河油区汛期水毁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493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6493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开竣工时间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7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3.8 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