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岚山镇2024年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深翻耕机械作业服务采购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24-JSRL-T2024-0008
项目名称: 睢宁县岚山镇2024年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深翻耕机械作业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55万元
采购需求:
睢宁县岚山镇2024年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深翻耕机械作业服务,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0月31号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不含开标当月),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原件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供应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机械深翻的相关设备(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机械发票、租赁合同、照片等)
2.投标供应商应对社会化服务机械作业质量控制作出承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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