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平县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标段1)(二次)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2024-G1-00414-WHZB-0058
项目名称:2024年新平县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标段1)(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430.1
最高限价(万元):430.1
采购需求:完成2024年新平县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标段1)(二次),具体采购肥料:复合肥1100吨。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和供货,并验收交付完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分。②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④《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1)2024年新平县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标段1)(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化肥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农业肥料使用证(肥料登记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化肥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肥料登记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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